灯塔市交通运输局:多个项目如此招投标遭质疑
近期,多地掀起“招投标项目倒查13年”的行动:江西、内蒙古、贵州等地,针对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公开征集线索,追溯时间长达13年。据悉,这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直接相关,更是一场关乎招投标市场风清气正的行动。

本报在梳理相关资料时发现,灯塔市交通运输局、灯塔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的部分项目工程招标过程中,频繁出现中标供应商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经深入调查,发现其中存在涉嫌违规招投标的问题。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2026年1月29日,灯塔市水黄线(铧子外环)维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3965100元,招标人为灯塔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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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2024年9月9日,灯塔市2024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道路工程八标段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为1298035元,招标人为灯塔市交通运输局。

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阳市)显示,2024年6月7日,灯塔市2024年农村公路新建安防、公路维修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灯塔市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乡村级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8476754.45元,招标人为灯塔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监督部门为灯塔市交通运输局。

据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显示,2022年8月3日,灯塔市2022年农村公路新建、桥梁等工程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17147580.20元,招标人为灯塔市公路服务中心。

据相关资料显示,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30日,地址为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光明街北段,企业注册资本为1005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兴军,实际控制人为灯塔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本是一些普通的工程项目,但随着发包方和中标方两家单位背景资料的披露,招标过程的疑问也随之产生,招标人灯塔市交通运输局、灯塔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与中标单位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者疑似存在“关联”关系,整个招投标程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然而,在上述工程项目中,灯塔市交通运输局、灯塔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人,不仅违规让其“关联”关系的灯塔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投标,还令其成为中标候选人,并最终成为中标供应商。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涉嫌违规招投标。让本该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变了味,这其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等嫌疑?
对此,本报将此事反映到了灯塔市交通运输局及灯塔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截止目前未收到任何回复。
编辑: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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