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刺死14岁同班女生,作案前曾搜索“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新京报记者 苗玉薪 制作 礼牧周

10月15日,“深圳一男生刺死同班女生案”在深圳中院开庭,法院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母亲曾女士告诉记者,被告人钟某某及其父亲出庭。

曾女士表示,庭审中提到钟某某曾经通过搜索软件查询自己这个年龄(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她不接受钟某某道歉。

曾女士告诉记者,庭审中检察院提出判处被告人重刑建议。

据潇湘晨报报道,今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在自己所住楼栋的门口,曾女士的14岁女儿优优(化名)被同班同学钟某某捅了数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起诉书显示,深圳市检察院审理查明,钟某某与优优、陈某某均系深圳观澜某中学初三在读学生,因三人同住一个小区,陈某某的父亲和优优的父亲从初一开始轮流接送三人上下学。钟某某因生活琐事对优优心生不满。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陈某某父亲将钟某某、优优、陈某某送到小区大门后便开车离开。优优和陈某某一起从西南门沿左边道路走进小区,随后陈某某进入自家楼栋。

钟某某独自从西南门沿右边道路到达自己家楼栋,看见优优独自一人准备上楼。钟某某携带其网购的黑色折叠刀,绕到优优面前,其持黑色折叠刀质问优优,并持刀捅刺优优。钟某某在优优倒地后,继续朝优优后背、胸部等部位连捅了数刀。随后,钟某某按来时的路线跑离几米,听到优优呼叫“救命”,再次折返后跪压在优优身上,朝被害人脖颈处又捅了数刀,后跑离现场并将作案刀具扔到路边。

钟某某逃回家后向家人谎称其因见义勇为被人砍伤双手。小区物业人员拨打110报警。优优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在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将钟某某抓获。

来源 新京报我们视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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